妨碍河道行洪及度汛安全中铁三局集团桥隧工程分公司被处罚
时间:2023-05-27  浏览次数:663

  今日(5月26日),本报从信用中国(湖南常德)官网获悉,由于未及时清除施工堆场、建筑物及构筑物,妨碍河道行洪及度汛安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于近日责令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整。

  据悉,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为妨碍河道行洪及度汛安全,违法事实为未及时清除在沅水芦荻山乡大关庙村外洲的施工堆场、建筑物及构筑物,妨碍河道行洪及度汛安全。

  常德市武陵区水利局依据《防洪法》第二十二条、《湖南省实施防洪法办法》第七条、《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责令该企业纠正违法行为、恢复原貌,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武水罚决[2023]3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3年5月15日,处罚有效期为2099月12月31日,公示截止期为2026年5月15日。

  据爱企查及处罚书显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成立于2002年8月23日,注册地位于邯郸市复兴区先锋路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46M,法定代表人为张军荣。组织架构显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工程分公司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文中国基建报 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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