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确定
时间:2025-07-09  浏览次数:663

  7月7日,记者从兰州市教育局获悉,根据2025年兰州市城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中考成绩,市教育局分别确定了兰州市城区省级示范性高中〔含兰州三十三中东城分校、兰州六十一中新区分校(面向城区招生计划)、兰州一中教育集团南校区(兰州五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班录取最低控制线。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分、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分、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分。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录取时间:7月14日至7月17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17日22时至7月18日8时。

  第四批次、第五批次录取时间:7月18日至7月21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1日22时至7月22日8时。

  第一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7月21日22时至7月22日10时,录取时间:7月22日至7月23日,结果查询时间:7月23日22时至7月24日10时。

  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时间:8月14日22时至8月15日10时,录取时间:8月15日至8月16日,结果查询时间:8月16日22时至8月17日10时。

  录取时,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前置条件,根据考生志愿,按照统一考试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时从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依序进行,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志愿学校的录取;同一批次内按志愿顺序录取,已被前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志愿学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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