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的支持力度,近期多省市发布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包括可直接用住房公积金代付房租、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等。
近期,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条件、限额、材料、方式和渠道。
符合条件的承租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同时公告明确了提取额度,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保留十元以上)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截止目前,青岛、福州、惠州、池州、珠海、潮州、汕尾、沉阳、绵阳、漳州、南平、眉山等超20多个城市提出了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首付款的规定。
近期,广西省柳州市发布了《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将面向三大租房群体,提升了公积金的租房提取额度。
如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缴存人,租房提取额度从每月800元提高至900元,且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上限也有提升。
同时,为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缴存人,夫妻双方的租房总提取额度,从每月1200元调整至1300元,每年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总额度上限提高至15600元。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最新修订的《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部分业务申请提取时限由1年调整为2年,同时放宽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不可大于实际支付的购房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川省成都市发布了《关于住建行业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措施》,《措施》中明确加大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支持:
为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租房职工垫资支付房租压力,多地也发布了住房公积金代付房租政策。
即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或每3个月为一季)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在益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且租住公租房(含人才公寓)的缴存职工,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代付房租,签约办理后,在租住期间将授权住房公积金中心每半年划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