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了?千万别“醉”上加罪——腾冲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
时间:2023-05-09  浏览次数:663

  2019年9月,被告人徐某酒后驾车沿老保腾路由芒棒镇马场方向往腾冲市北海乡方向行驶,行驶至玛御谷门口路段时与王某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碰撞,后又撞到在该处施工脚手架,致使脚手架上的两名施工人员跌落,造成两名施工人员、自己车上一名乘客受伤,两车及施工所用三脚架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徐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37.05mg/100ml。

  许多人对危险驾驶罪相关法律法规并不熟悉,多数人认为只要酒后驾车不发生交通事故就没事了,也有一部分人虽然了解相关法律,但心存侥幸,认为只要小心驾驶,就不会酿成事故,也不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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